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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学院心理工作站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20-05-29 来源: 点击数:

心理工作站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各院(系)开展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,主要负责本院(系)的学生心理工作,将根据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要求,全方位、多渠道、多形式的组织开展本院(系)心理辅导工作,及时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疏导。心理工作站需加强与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联系和交流,定期汇报工作,并接受相关工作指导。

    一、工作宗旨

关注学生心理问题,呵护学生心理健康。以我心换你心,一切从心开始。

二、主要任务

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,有针对性地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,组织系列活动,开展团体辅导或心理咨询,关注重点学生,建立学生心理档案、指导本院(系)的心理委员开展相关工作等;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,优化心理品质,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,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,帮助他们处理好环境适应、自我管理、学习成材、人际交往、交友恋爱、求职择业、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,提高健康水平,促进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。

     三、工作对象:

面向本院(系)学生开展工作,要重视特殊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包括受处分的学生,成绩落后的学生以及家庭困难的学生等。

     四、具体内容:

1、根据心理健康教研室的工作计划提交院(系)工作计划和总结,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。

2、每学年上学期以新生心理普查为重点,下学期以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为重点开展相关工作。每学期至少有两次心理知识宣传,形式不拘,如展板,海报,广播,报刊,杂志,专栏,宣传小册等各种形式。每学期至少举办两次心理活动,形式不拘,如新生入学教育、心理电影,讲座,团体辅导,心理沙龙,心理座谈,知识竞赛,征文,素质拓展,心理剧,心理调查,对外交流等。

3、对班级心理信息员进行指导、管理、培训、考核等,定期召开例会,掌握院(系)学生心理动态,每两周汇报院(系)学生心理状况,遇重大紧急心理事件及时上报。

4、接待院(系)个别心理咨询或团体咨询,建立学生心理档案,及时汇报重点个案。

5、按照院(系)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宣传,准时出席相关会议,定期向院心理健康教研室汇报工作,反馈信息,参加个案讨论、培训、交流和学习。

6、加强理论学习,对院(系)学生心理规律进行总结和研究,开展学生心理调查,积极争取参加科研项目,提高自身业务水平。

7、建立健全各院(系)心理工作站规章制度;对各类文件资料、活动资料进行归档和整理,活动需要有策划书、通讯和照片资料等;建立心理普查学生档案,个别咨询学生档案,重点关注学生档案,保存会谈记录。资料的保存尽量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保存。

8、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中能够尊重学生,遵循保密原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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